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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等一下!”冷司寒嘴比脑子快了一步,焦急地喊道。
“你想干嘛?”沈江陵皱起眉,语气不悦。
他抬起胳膊,用袖子囫囵擦了一下脸上的汗。
这个动作别人做是大大咧咧,他做起来却带着几分性感和撩人。
长得好看的人,就算是剪脚趾甲,都那么赏心悦目。
冷司寒一时间看呆了。
有些人就是犯贱,你对他越好,他越弃之如敝屣。
等你不喜欢他,对他冷淡的时候,他反而上赶着跪舔。
冷司寒就是这样一个脑子有坑的家伙。
他当初对白怜华感兴趣,不就是因为白怜华身上的那股倔强和不屈?
原主对冷司寒爱得卑微,每次去见心上人,都会穿着昂贵的衣服带着不菲的手表,力求完美。
沈江陵不一样,衣服这种东西,舒服最重要。
今天他今天穿着一件黑色羽绒服和白色休闲裤。
跑步跑出汗,他把羽绒服搭在胳膊上,现在上身是一件白色长袖t恤,外面罩着一件灰色毛线马甲。
沈江陵这几个月坚持每天跑步,做仰卧起坐和俯卧撑,胳膊上有一层薄薄的肌肉,看着有种力量美。
与此同时,他褪去青涩和稚嫩,逐渐显露出成熟男人的魅力。
如果说曾经的沈江陵是温室中娇养的兰草,需要人精心呵护。
现在的沈江陵就是山林间挺拔的小白杨,风雨再大都不畏惧。
“你这几天去哪儿了?我到你家找你,你家保姆说你出国旅游去了。”冷司寒攥紧拳头,竭力让自己看起来风淡云轻。
一滴汗从沈江陵下巴滑了下去,顺着脖子流下去,隐没到衣服里面。
冷司寒有些口干舌燥,他咽了一口口水,眼中闪过一丝暗色。
看到他这个表情,雪狼瞬间不爽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