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曦珍一直都知道,尚聿即便落魄到和她守着个空壳公司“相依为命”过,骨子里到底流着上位者的血。

    正如他一次次强调的,他不会喜欢她这样平平无奇的npc。

    ——虽然他一次次被她这个npc压在身下,为所欲为。

    所以即便听见他冷言冷语地说“不会和她谈感情”,她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感触。

    甚至由于他莫名其妙的愧疚,多转给她一笔添置晚礼服的钱,她晚上还高兴地多点了一份麻辣小龙虾与清蒸鱼。

    至于那笔钱,她只买了件平价黑色小礼服,店家贴心地送了一枚金色鸢尾花形状的胸针。

    剩余的钱和她之前的存款一起存了起来。

    林曦珍已经想好,等到主角们的剧情发展起来,她也攒下了不少的钱,到时完全可以不再经历余生的庸庸碌碌与争执不休。

    她可以去个谁也不认识她的小城,避开世界的大手为她安排的另一个npc,一个人度过余生。

    *

    商业晚宴比起林曦珍之前出席的尚家家宴,多了几分商业化的气息。

    宴厅现场的灯光也被调至柔和不失明亮的两度,侍者端着香槟与餐盘悄无声息地穿梭,处处流露出低调的奢靡与冷静的克制。

    这种晚宴大多是为了众多名流设置的应酬的场合,一场无声地社交博弈。

    许多合作在觥筹交错间,便定下了雏形。

    奢华,疏离,高效。

    林曦珍跟在尚聿身后,或不经意间为他更换杯盏,或在一些中小企业的董事长前来打招呼时,小声提醒他来人的名姓。

    作为和尚聿一起经历智行发展壮大的人,林曦珍对自己认人的能力还是很自信的。

    其中,林曦珍还碰见了在智行发展初期,便主动递来橄榄枝的钱总。

    对方先和尚聿碰杯寒暄了几句,又和她打了声招呼:“小林这些年跟在尚总身边,也不容易啊。”

    很莫名的,林曦珍总觉得这位钱总的眼神里带着些可怜的意味。

    直到应酬完,林曦珍才终于有空闲去餐饮区喝些饮品。

    却没等她彻底放松下来,身后便传来一声迟疑的:“林曦珍?”

    清甜的女声,在压抑的社交晚宴上,像一缕风。

    恍惚里,林曦珍仿佛回到了校园时期。

    同样的声音曾小心又温柔问她:“林曦珍,你喜欢谢瑾吗?”

    “不,我怎么会喜欢他呢,我不喜欢,”她急切地否认,说到后来反而失了真,“他只把我当妹妹。”

    “可他这段时间一直在整理京市的大学,都是你的预估分数线内能上的,”悦耳的声音带着几分失落,几分试探,“林曦珍,你要和我们一起去京市吗?”

    林曦珍听得坐立难安,面如针刺般尴尬。

    明明他们在一起后,她就再没主动联系过谢瑾一次;明明她已经住校,避开了与他们的见面;明明她早就打算不去京市……

    可是面对正牌女友的发问,那时的林曦珍仍觉得自己像个第三者一样,插足在一对有情人之间。

    “林曦珍?”那道声音又唤了一声。

    林曦珍从回忆中抽离。

    她回过头。

    穿着一袭湖蓝色斜肩礼服的夏云舒站在灯光下,深褐色的长发垂落在左肩。

    灯光为她的发丝染上一层光晕,明媚的五官变得愈发动人。

    林曦珍怔忡片刻,扯起唇角:“好巧。”

    “是啊,好巧,”夏云舒笑着点头,“我前几天加了你好友。”

    林曦珍故作惊讶:“是吗?”她满含歉意道,“我工作号和私人号分得太开,有时会忽略一些消息。”

    “没关系,”夏云舒轻轻摇摇头,迟疑片刻问道,“我之前去清枢采访时,听谢瑾的好友说,你和谢瑾结婚了?”

    谢瑾的好友?

    林曦珍很快反应过来,她说的大概是沈骁辞。

    毕竟只有那个傻子真心实意地觉得她和谢瑾是夫妻。

    林曦珍仔细想了想,原剧情里,夏云舒与谢瑾因为一方痛恨另一方不辞而别、另一方误以为一方结婚,而纠葛了大半剧情。

    她沉思片刻,决定主动帮他们一个忙:“没有,”她摇头,“我和谢瑾只是为了应付双方父母,假结婚而已。”

    夏云舒一愣:“那你和谢瑾……”

    林曦珍说出了和当初一样的话:“我不喜欢他。”

    “他只把我当妹妹。”

    夏云舒微怔。

    她记得这句话。

    不同的是,当年的她满脸的无措与难堪。

    而现在的她,平静且坦然。

    “对了,”林曦珍看向夏云舒身前的工作牌,前不久新闻尾声字幕上还显示“实习记者”,如今只有“记者”两个字了,“恭喜转正。”

    夏云舒回过神来,恢复得体的礼仪:“谢谢。”

    林曦珍转身,走出了宴厅。

    许是如今已入了十二月的大门,天气转寒,露天的露台空荡荡的,并不见人影。

    林曦珍靠着露台的栏杆,看着外面修剪精致的花草与雪白的灯柱发呆。

    智行曾经就广告投放问题,和海城的各大媒体有过深度合作。

    她很清楚,记者的标准实习期通常要三到六个月。

    除非新闻稿件质量极高,或有贵人提携。

    或两者兼而有之。

    手机铃声突兀地响起,打断了林曦珍的思绪。

    林曦珍扫了眼屏幕,等了一会儿才接听。

    “林小珍,猜一下我现在在哪儿?”谢瑾含笑的声音透过听筒传来,磁性的尾声带着些许惬意。

    “在哪儿?”林曦珍不想猜,直接反问。

    谢瑾:“康桥公馆楼下。”

    林曦珍愣了愣,下意识地直起撑着栏杆的腰身:“怎么……你忙完了?”

    “是啊,可以休息一段时间,”谢瑾轻舒一口气,“买了你爱吃的小龙虾和蟹黄包,今晚给你做顿好吃的。”

    林曦珍沉默了好一会儿:“我不在那边。”

    “听你的同事说了,今晚有场晚宴?”谢瑾似乎走进了楼道,声音空旷,“记得别吃太多东西……”

    “我搬出来了。”林曦珍再次开口。

    那边的脚步声、呼吸声、说话声立刻消失得一干二净。

    过了许久,林曦珍听见一声平淡的:“为什么?”

    林曦珍垂眸盯着一盆白玫瑰下的黑色土壤:“我们不用扮演夫妻了,再住在那里不合适。”

    “我说过,那里本来就是你的……”

    “我今天遇见夏云舒了,”林曦珍打断了他,“如果想和喜欢的人复合,就别和其他女人走得太近了。”

    “即便只是妹妹,女朋友也会介意的。”

    谢瑾再次沉默。

    似乎过去了很久,又似乎只有几秒钟。

    “我并没有和夏云舒复合,曦曦。”

    林曦珍却懒得再多说什么,随意附和一声,挂断了电话。

    不知多久,铃声再次响起。

    林曦珍看着来电人显示“谢瑾”二字,选择了忽视。

    通话自动断开,她静静望着锁屏,没有动。

    屏幕上的时间从21:59跳到22:00,林曦珍回过神来,只觉得屏幕上此刻显示的日期有点熟悉。

    直到隔着没有一丝杂质的玻璃门看见西装革履的尚聿时,隐约听见有人恭维地说“生日快乐”时,她猛然想起——

    今天似乎是尚聿的生日。

    *

    晚宴结束时已经十点半了。

    黑色迈巴赫安静地在路上行驶。

    林曦珍安静地坐在后座,或许今晚让她回忆起一些过去的事,她的心情有些烦躁。

    胸腔里好似积聚着说不出的沉郁,难以发泄。

    可一旦强行压下火气,逼迫自己安静,尾椎便传来一阵虚软又刺痒的不适感。

    唯有欠欠身子,才能勉强缓解少许焦灼的情绪。

    尚聿转眸睨了她一眼,没有说话。

    林曦珍回过神来,迎上他的视线,微笑道:“谢谢尚总特地送我回家。”

    尚聿低应一声,补充道:“没有其他意思。”

    “毕竟你是陪我参加晚宴。”

    林曦珍笑容微僵,考虑了片刻,从手包中将昨天商家随礼服送来的胸针拿了出来,递给尚聿。

    尚聿垂眸,扫了眼胸针,又看向她。

    “尚总,生日快乐。”林曦珍神情真挚,语气诚恳。

    尚聿的手指微微动了下。

    家族的人今天很安静。

    除了尚昀今天早上打了电话,问他有没有和林曦珍分手外,再没有任何动静。

    和一个月前尚乐的生日截然相反。

    眼前女人轻轻柔柔的一句话,是他今天收到的除那些商务应酬之外,唯一的祝福。

    尚聿的喉结轻轻滚动了下,眼神再次落在那枚金色胸针上。

    胸针并不精致,看起来像是一支金色的鸢尾花,躺在女人莹白的掌心,安静折射着车窗外路灯的微光。

    鸢尾花。

    尚聿凝眉。

    上学时期,他记得曾有人告白时送的便是一大捧蓝紫色的鸢尾花。

    他们说,鸢尾花的花语是想你,代表着最初的爱。

    尚聿的眸光变得复杂,他看着女人忐忑的目光,许久,将胸针接了过来。

    拿过的一瞬间,他看见她松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这么喜欢吗?

    尚聿抿紧薄唇。

    林曦珍小心翼翼地吐出一口气。

    刚刚尚聿像盯犯人一样紧盯着她,她还以为他看出这是赠品了呢。

    幸好不是。

    迈巴赫停在小区门口,林曦珍心中仍装着事,并没有立即下车,尚聿竟也没有催促。

    莫名的气氛在二人之间流转。

    停留了大约几秒钟,林曦珍转过头看向尚聿:“您要不要上去坐坐?”

    尚聿摩挲着胸针的手猛地紧攥。

    *

    康桥公馆。

    谢瑾仍穿着离开公司时穿的衬衫与西装,攥着手机,安静地坐在沙发的右侧。

    空荡荡的左侧,一般是林曦珍的位子。

    过去三年多的时光里,她总爱光着脚,窝在宽大的沙发里,裹着沙发巾,露出个脑袋,边看电影边等他回家。

    如果电影没有播完,他会换完衣服后,坐下和她一起看。

    她渴了便会轻轻地踹他一下,眼睛盯着屏幕,小声说:“谢瑾,我想喝水。”

    他应酬时,不得已的情况下总会喝酒。

    不论多晚,只要他给她去一通电话,她总会去接他。

    他记得有次自己在工作室熬了半个月的时间后,胃痉挛导致晕厥。

    迷迷糊糊间,他只来得及拨通她的号码。

    等他再醒来,躺在医院的病房,而她眼圈通红地坐在床边,一夜没睡。

    那时他就想,以后,一定要给林小珍最好的生活。

    他是她最坚实的后盾,是她永远的兄长。

    从当年她哭着离家出走,他走了十几公里牵着她的手将她找回来开始。

    从她小时候抓着他的袖口,小心翼翼地跟着他上下学开始。

    从她说会永远会在他痛苦的时候陪着他、直到他不需要她的时候开始。

    他便将她规划在他的每一个未来中。

    就连介绍给她的相亲对象,都是他真实了解过的,品行良好且其公司依靠清枢才能运转的人。

    他要将她纳入自己的羽翼之下,这是他从小到大就奉行的准则。

    他并不热衷于什么恋爱、婚姻关系。

    恩爱如他的父母,不也会经历感情耗尽的痛楚,陷入日复一日的争吵中,消耗彼此?

    可是,他没想到林曦珍一声不吭地搬出去。

    一点儿自己的东西也没留,一点儿他的东西也没带走。

    隐约中,他觉得好像有什么不一样了。

    自从那晚,她要他穿上高中的校服、吻了他后,一切都变得不同了。

    谢瑾难以言明这是种什么样的感觉。

    就好像一块冰融化成了水,再悄无声息地被晒干,没留下半点痕迹。

    可他明明记得那里曾经有过一块冰。

    它是如此的纯净、剔透、不含杂质。

    林曦珍始终没有回复他的消息,没有接听他的电话。

    谢瑾渐渐恢复了冷静。

    他要见她。

    她觉得再住在这里不合适,可以。

    但他要随时知道她在哪儿。

    这是他作为她的哥哥,应该知道的最基础的信息。

    而他的优势,是他足够了解林曦珍。

    他不知哪里惹到了她,但生气的林曦珍一定会想离他远远的。

    就像大学时分开的那四年一样。

    可她又很懒,早上能赖一分钟的床,绝不早一分钟起来。

    所以一定在智行大楼附近。

    谢瑾在大脑中飞快圈出两个小区的方位,给生活助理去了一则消息:“我发你两个地址,帮我查查有没有人是新搬去的。”

    “明早之前发给我。”

    他要去找她。